教務處關于期中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2003-11-04 20:21:00 瀏覽次數: 期中考試通知 1、根據教學任務安排,低年級11月12日、13日兩天停課進行期中考試,高年級仍按課表實施。 2、由于教室緊張,期中考試時間改為: 中午:12:00—14:00 晚上:19:00—21:00 期中考試期間上課時間改為: 上午:1—2節:08:00—09:35, 3—4節:09:55—11:30 下午:5—6節:14:30—16:05, 7—8節:16:15—17:50 請全校教師和學生在期中考試期間按此時間考試和上課。 來源教務處 上一篇文章:學年總評表彰大會隆重舉行 下一篇文章:2004年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測試版開始運行(轉自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