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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關于期中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期中考試通知

1、根據教學任務安排,低年級11月12日、13日兩天停課進行期中考試,高年級仍按課表實施。

2、由于教室緊張,期中考試時間改為:

中午:12:00—14:00

晚上:19:00—21:00

期中考試期間上課時間改為:

上午:1—2節:08:00—09:35, 3—4節:09:55—11:30

下午:5—6節:14:30—16:05, 7—8節:16:15—17:50

請全校教師和學生在期中考試期間按此時間考試和上課。

來源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