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關于舉辦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的通知


西電教函〔2008〕56號

關于舉辦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第六屆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的通知

各學院:

為了提高我校大學生程序設計能力,積極做好2008年第三十三屆ACM/ICPC(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的前期準備和參賽隊員選拔工作,學校決定舉辦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為了加強對本次競賽的組織領導,確保競賽工作順利開展,特成立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組委會,下設組委會辦公室,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1. 競賽組織委員會

主 任:陳 平

副 主 任:曾興雯 馬建峰

委 員:趙樹凱 李 暉 劉應南 王 泉

趙 克 曹全喜 劉東蘇 李平舟

馬 華 顧 新

秘 書:郭 濤

裁判組組長:樊克利

技術組組長:臧明相

2. 組委會辦公室

主 任:樊克利

成 員:靳 珠 張淑平 萬 波 楊 寒 王宗武

二、競賽時間:2008年9月21日(上午為熱身賽,下午正式比賽)

三、競賽和報名方法

1. 為了便于選拔參加國際比賽的隊員,本次校內比賽采取單人賽方式進行。

2.在校注冊的本科生可報名參加。為了切實將能力強的學生選拔出來,各學院在學生報名的基礎上,擇優選拔優秀學生參加比賽,并于2008年9月12日前將名單報校組委會。

4.校組委會辦公室設在計算機學院辦公室(主樓Ⅰ-323),聯系人:靳珠 電話:88204766 郵箱:jinzhu7874@163.com

四、獎勵辦法

本次競賽設立特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組織獎,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由于程序設計競賽時間較長,組織工作的難度較大,涉及人力、器材方面的問題較多,希望各有關單位給予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此項工作。

附件: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程序設計競賽相關事項通知

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程序設計競賽報名表

3.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程序設計競賽比賽方法和規則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題詞:高校 大學生 程序設計 通知

附件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第五屆程序設計競賽相關事項通知

1.本次競賽由于受競賽場地的約束,競賽規模保持在160至210人之間,以各學院學生人數和專業為依據,現將各學院參賽人數限定如下:

學 院

限定參賽人數

學 院

限定參賽人數

通信工程學院

15

技術物理學院

8

電子工程學院

15

經濟管理學院

8

計算機學院

70

理學院

8

機電工程學院

10

軟件學院

60

微電子學院

8

人文學院

8

2.為保證本次比賽順利進行,各學院需設領隊一名。

3.請各學院領隊于9月12日18:00前將報名表報到競賽組委會辦公室(計算機學院辦公室,主樓Ⅰ-323),聯系人:靳珠電話:88204766。

4.比賽地點:新校區E樓II區203、204

5.比賽時間:9月21日8:30~11:30為熱身賽,供各位選手熟悉環境;

9月21日下午3:00~6:00為正式比賽

請各學院領隊負責組織本學院參賽選手于9月20日下午2:30準時到E樓II區前集合參加開幕式。

6.本次比賽設個人獎和優秀組織獎。個人獎按各參賽選手的個人成績評定,分為特等獎(5名)、一等獎(20名)、二等獎(30名)、三等獎(45名)。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程序設計競賽組委會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2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六屆程序設計競賽報名表

學院: 領隊姓名: 聯系電話:

姓 名

性別

學 院

學號

指定編譯器

宿舍號

聯系電話

附件3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第六屆程序設計競賽比賽方法和規則

本規則只適用于本次大賽,考慮到西電實際情況,以不違反ACM/ICPC基本精神和規則為準則。具體說明如下:

1.組隊:為了便于選拔,本次競賽采用單人賽形式。

2.題目:英文原題,6-8題,有Simple Input和Sample Output,平均難度小于正式區域賽和總決賽賽題。

3.解題:所有題目采用文件輸入輸出,要求程序能對標準輸入的測時文件給出正確的輸出,格式正確(具體答案提交方式賽前通知)。

4.比賽:每人使用一臺計算機,競賽時間為3個小時。

5.評判:每道題目的運行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分鐘,否則會因超時而被拒絕。每道題目提交都將在3-10分鐘內被評判,結果反饋分以下幾種:正確、結果錯、格式錯、運行超時等。

6.資料限制:允許參賽選手自己制定編譯器;允許攜帶各種語言、算法方面的書籍、英漢字典、程序清單等所有文字、書本材料,但不允許帶軟盤、U盤、光盤,以及文曲星等電子類工具;也不允許攜帶手機、傳呼機等無線通訊工具。

7.排名規則:按做出題目的數量和用時排名,具體如下:

做出題目多的個人排名在前;

做出題目一樣多時,罰時(也稱總用時)少的個人排名在前;

罰時計算方法:若某選手最終做對了N道題,但N道題的提交一共被拒絕了k次,則此選手:

罰時(總用時)=所有做對題目用時之和+20*k(分鐘)

注:(1)每道題目用時規定為由比賽開始到提交正確所用時間。

(2)最終沒有被接受的題,其被拒絕的提交不計入總用時。

8.紀律要求:比賽期間選手有問題請舉手示意,輕聲向工作人員詢問;一律不允許隨意瀏覽網絡,訪問其他選手的計算機。如被發現有違例行為,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