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博士生、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和學科建設的需要,學校決定開展2013年博士生、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現將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本次博士生指導教師和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分別在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進行。
博士生指導教師的申報和審核條件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副教授可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碩士生指導教師的申報和審核條件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條件參見(附件1、附件2)。
(1)研究生院負責對博士生指導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后反饋給申報人,由申報人打印紙質材料并簽字確認后提交申報學科所屬學院。各學院匯總后,統一送交科研院、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對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其他申報類型教師(含碩士生指導教師、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材料由申報學科所屬學院進行形式審查和相關內容審核。對于審核中有疑義不予認定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內容,各學院應予以刪除。
(2)申報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須是我校兼職教授,并與學校有實質性科研合作項目和充足的到校科研經費,所申報材料由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并出具單位公函,于5月24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學科管理辦公室,經審查后,送申報學科所在學院評審。
(3)確因學科發展需要,研究生指導教師僅允許由大學科兼/轉到小學科,具有教授職稱的研究生指導教師最多兼1個學科,具有副教授職稱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和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允許兼學科。
(1)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由申報學科所在學院組織專家評審,結果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組織校外同行專家通信評審,每份申請書聘請3位校外同行專家評審,2/3及以上專家同意的申請教師,提交學校學科評審組評審,評審結果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2)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由申報學科所在學院自行審核,學院需在自行審核工作開始前,將本學院自行審核辦法及評審專家名單、材料公示時間、評審日期報送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學院評審結果報送研究生院,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3)申報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需經原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將材料報送申請學科所在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評審,評審結果報送研究生院,并按照相應類別進行審核和評審,結果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4)學院評審組專家不少于7人,至少1/3為非本學院專家。
(1)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經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學院需對申報材料簽署意見,并將學院評審結果(加蓋學院公章)、匯總后的電子文檔、經本人簽字確認的申報材料復印件以及相關支撐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工學、理學、軍事學門類博士生指導教師報送申報材料一式21份,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生指導教師報送申報材料一式12份,支撐材料1份。申報表格請按規定印制,封面單面復印,正文正反兩面套印,騎馬裝訂。
(2)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經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通過后,需對申報材料簽署意見,并將申報材料1份、評審結果(加蓋學院公章)和匯總后的電子文檔報送研究生院。相關支撐材料留學院備案保存。
(3)申請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材料上報辦法同申請相應類別的指導教師。
(4)學校兼職教授申報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參加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和學校學科評審組的評審,不送校外同行專家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