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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國家公派法國技術大學-應用科學院集團博士生留學項目


申請此項目的我校學生向法方發送電子版的申請材料時,請抄送一份至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王老師處:wxh@xidian.edu.cn,我校學生申請此項目的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30在北校區行政辦公樓一樓120室舉行遞送留學基金委的材料準備會,請準時出席。

一、項目簡介

法國技術大學-應用科學院集團(UT-INSA)由法國工程技術大學集團(UT)與由法國國立應用科學院集團(INSA)構成。其所屬8所院校為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Belfort-Montbeliard、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Compiegne、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Troyes、INSA Lyon、INSA Rennes、INSA Rouen、INSA Strasbourg、INSA Toulouse。上述八所大學均系法國一流工科大學,是法國培養工程師的精英學校。與其開展合作培養博士生項目有利于利用法國優勢教育資源,為我國培養高級專業人才。

二、選派計劃

(一)選派專業:

具體課題信息和法方要求請參見http://www-csc.utt.fr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42個月

(三)選派規模:30人

三、資助內容

UT-INSA為留學人員免除學費和注冊費并承擔他們在法攻讀博士期間的法語培訓費。國家留學基金負擔留學人員國內法語培訓費、赴法簽證費、博士學習期間的生活費(按照中國政府確定的標準執行,此生活費包括社會醫療保險費用,資助期限不超過42個月)、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四、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為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全日制在讀學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具有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語水平符合國外院校的語言要求。

3、學業優秀,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優秀應屆碩士畢業生也可申請。

4、身心健康。

5、申請時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74年12月15日后出生)。

6、本項目選派范圍暫不包括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未執行人員、已獲外方全額獎學金資助人員以及正在境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五、申請辦法

(一)選拔辦法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選拔方式進行選拔。所有符合本項目申請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二)申請準備

申請人應在國家留學網(www.csc.edu.cn)上公布的本項目遴選通知規定的申請截止日期前,按照規定的申請條件,準備申請材料。具體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法國技術大學-應用科學院集團公布的信息為準,有關信息請見:http://www-csc.utt.fr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須在規定的申請截止日期(12月15日)前,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出國留學申請表》,并經本人簽字;《單位推薦意見表》須由單位負責人填寫,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請受理方式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申請截止日期前,將所有申請材料寄送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歐亞非事務部。

(五)申請材料

1、單位正式推薦函;

2、《出國留學申請表》和《單位推薦意見表》(一式一份);

3、向UT-INSA提交申請材料復印件一份;

4、在校生需提供研究生院開開具的在讀證明一份(需說明學制、何時畢業等信息)。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整理并單獨裝訂。

注意:來自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簽約院校的錄取人員占用該校2010年度“高水平”項目簽約名額。

七、評審、錄取辦法

本項目選拔推薦工作采取差額遴選的方法,由中法雙方共同評審,以確定最終錄取人員。正式錄取的留學人員將按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選派辦法的規定,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交納國際交流服務費以及其他有關手續。

八、對外聯系及派出

錄取人員派出時間一般為次年7月,具體時間以外方錄取通知為準。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志龍 聯系電話:010-66093931

傳真:010-66093929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十、申請及選派程序:

時 間

步 驟

具 體 內 容

備 注

1

2009年7月15日-2010年11月30日

申請

準備

申請人需按項目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向外方提交

2

9月25日-12月15日

申報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照選拔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歐亞非事務部提交申請材料

3

12月下旬

評審

法方將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確定面試名單

4

2010年1月

面試

法國技術大學-應用科學院集團專家來華對申請人進行面試并確定法語培訓人員名單

5

2月

公布評審結果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發法語培訓通知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法語培訓通知將寄至申請人推薦單位,再由其轉發申請人

5

2月-6月

法語

培訓

6

6月-7月

辦理簽證等派出手續

同左

請參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辦理

7

7月

派出

須按外方規定的時間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