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級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補充規定(1) 2016-05-19 10:01:00 瀏覽次數: 經學院審批并同意的赴外做畢業設計(論文)學生,須按指定時間返校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盲審及答辯,返校時須帶回畢業設計(論文)書面初稿(包括由赴外單位填寫的任務書、工作計劃、考核登記表等),交校內導師評閱修改,并服從校內導師的各項安排。 電子工程學院本科教學辦公室 2016-5-19 上一篇文章:關于公布2016年(12級)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盲審名單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2016年度英國劍橋大學暑期短期交流項目補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