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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本次考試為開卷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鐘,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本次考試成績由卷面成績(占70%)和培訓考核成績(占30%)組成,卷面成績與培訓考核成績應同時達到各自權重的60%以上,方可認定合格。考生應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工作證丟失的請及時到人事處辦理)、準考證及培訓指導用書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