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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度個人收入12萬以上個稅自行申報的通知


全體教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 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于納稅年度終了后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現將自行辦理納稅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行納稅申報地點:西安市雁塔區地方稅務局明德稅務分局

二、自行納稅申報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三、自行納稅申報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一)《中國公民基礎信息登記表(模板)(帶審核)》見附件1;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見附件2;

(三)《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表模板(帶審核新)》見附件3;

(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2011年度個稅代扣稅款證明(注明代扣稅款年度、應代扣稅款金額、已代扣稅款金額)。

學校稅務登記證號碼、納稅人識別號:610113435230729,管理代碼、稅務代碼:013093373

計劃財務處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