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間,南校區辦公樓和信遠樓地下車庫進行試運行。在此期間,兩個車庫對教職工免費使用,所有車輛憑卡出入。現將停車卡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程序:從2009年12月10日起,需要辦理車位的教職工,均須持單位證明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填寫停放車輛信息單,交納50元/卡押金,領取停車卡。
辦理手續地點:辦公樓一層113(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辦理手續地點:信遠樓Ⅱ區一層125(立遠物業公司辦公室)
三、停車卡經授權后方可使用,地下停車場憑卡出入,未經授權嚴禁使用。
四、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地下停車場使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