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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有關引進人才住房的通知


通 知

為做好學校引進人才住房工作,請目前在北校區北院居住的以下兩類人員核實相關信息:

1. 博士畢業且具有副高職稱人員。

2. 2008年12月31日前博士畢業且2008年12月31日前來校工作,目前尚未分配單元住房人員。

時 間:2009年10月13日至15日18:00

地 點:北校區辦公樓211室

聯系電話:88202218;81891775

人事處 國資處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