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總體工作部署和《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實施辦法》(西電人〔2024〕28號)文件安排,現將2025年電子工程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丁金閃、楊光暐
副組長:梁繼民、賀振航、曹靜、任愛鋒、汪璐、吳邊
(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監督工作組
組 長:楊光暐
副組長:賀振航
成 員:鄧軍、劉昕雨、許述文、趙勛旺、袁曉光、翟會清
(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
組 長:丁金閃
成 員:不少于11人(校外評委不少于1/3)
(四)專業技術職務審核組
組 長:丁金閃
副組長:賀振航、曹靜
組 員:徐青、張嚴鋒、韓冰、翟會清、董春曦、許述文、劉英、李林、李潔、湯建龍、袁曉光、吳邊、鄧軍、初秀琴、趙勛旺、于昕、方心、毛浩超、劉昕雨、陳家聿
二、評審組織與實施
(一)負責所有申報者的資格審核。
(二)組織推薦評審一般教師系列。
(三)成立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負責教師相關系列職稱推薦評審工作。院評審組應不少于11人,其中校外評委不少于1/3,評委原則上應從人事人才評審專家庫抽取,
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教授委員會主任、學院紀委書記、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長五人組成的小組從人事人才評審專家庫抽取,并明確學院紀委書記的監督職責,且不得早于一天抽取(校外專家除外),如有評委不能參加的再抽取直至符合人數為止。若入庫專家不能適時組成評審組時,可選擇本領域具有較高聲譽且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參加。學院院長應作為固定評委并主持評審會議,學院黨委書記作為固定評委對申報人師德師風情況進行介紹,并對人才評價過程進行監督和把關。
(四)組織同行專家,評議申報教師相關系列的副高職稱。
(五)學院推薦評審環節中,當申報人數與指標等額時,則由學校組織評審。
三、網上材料審核
專業技術職務審核組成員按照分工對申報材料(包括附件材料)進行逐條審核,未通過審核的內容,提醒申報者及時對所填相應內容進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審核。所有內容均通過審核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技術職務審核組成員分工
審核事項
| 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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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徐青、許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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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張嚴鋒、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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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韓冰、李潔、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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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翟會清、吳邊、趙勛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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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董春曦、湯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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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袁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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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初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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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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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所/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于昕、劉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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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支部對申報人的評價
| 劉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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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師風考核結果
| 楊光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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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審核意/見年度考核結果/單位推薦
| 丁金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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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材科審核
| 毛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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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材料審核
| 方心、姚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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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材料審核
| 陳家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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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材料審核
| 陳家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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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審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1日~5月20日個人申報提交
(二)5月8日~5月27日數據審核
(三)5月26日~5月27日將《審核表》交至學院辦公室(主樓3區209),同時在申報系統完成在線繳費
(四)6月3日~6月16日同行專家評議、材料公示及復審
(五)6月23日~6月30日學院組織推薦評審、公示
學院組織一般教師系列職稱推薦評審工作,并對推薦排序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間提出實名異議的,由所在單位組織調查并形成意見。
(六)7月1日~7月15日學校/學部組織評審、公示
電子工程學院
202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