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辦公地點變更通知 2009-11-16 11:34:00 瀏覽次數: 從即日起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已從北校區11號樓搬遷至北校區5號樓1單元一層(行政辦公樓南)辦公。原通信方式電話等不變。希周知。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網站:http://oice.xidian.edu.cn 2009年11月16日 這是留學出國訪問的主要辦事機構 上一篇文章:2010自然科學基金及中央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申請動員會 下一篇文章:香港中文大學講座教授徐雷博士榮聘我校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