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關于2020~2021學年春季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西電研〔2018〕47號)文件要求,現就2020~2021學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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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萬元/年/生) |
二等 (萬元/年/生) |
比例 |
20% |
60% |
中期考核前 |
1.2 |
0.9 |
中期考核后 |
1.8 |
1.2 |
2019、2018級非定向春季博士生,碩士入學時間為2015年的2017級非定向春季碩博連讀生(獎學金按半年發放)。
三、時間安排
獎學金評定和發放
請查看下表確認本人信息。若信息錯誤請于5月26日前發郵件至 15877449010@163.com 更正。若本人未出現在列表中,請于5月26號(周二)之前到電院辦公室核對情況。
請下載附件中的申請表并完整、清晰填寫(表格可延長),附上支持材料并裝訂(已刊論文可只附首頁),本人及導師簽字后,5月28日前按照班委規定時間交至班委處,未交表默認放棄本次學業獎學金申請。由班委于5月29日前(周五)統一交至電院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1、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原則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已獲得2019年國家獎學金的博士生,申請國家獎學金時使用過的成果不能在本次學業獎學金評審中重復使用。
若在申請2020年國家獎學金時,重復使用本次學業獎學金所用成果,獲得國家獎學金后,自動取消春季學業獎學金,獎金從國獎中扣除。
2、中期考核情況以2020年3月31日研究生學位辦公室提供的名單為準。
3、所有參評成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錄入系統并由學校統一公示,未錄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參評學業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