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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關于期中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期中考試通知
  1、根據教學任務安排,低年級11月12日、13日兩天停課進行期中考試,高年級仍按課表實施。
  2、由于教室緊張,期中考試時間改為:
  中午:12:00—14:00
  晚上:19:00—21:00
  期中考試期間上課時間改為:
  上午:1—2節:08:00—09:35, 3—4節:09:55—11:30
  下午:5—6節:14:30—16:05, 7—8節:16:15—17:50
  請全校教師和學生在期中考試期間按此時間考試和上課。


來源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