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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學院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現對我院秋季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復試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機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執行院長、學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主管副院長

組員:學院副院長、學科專家

職責: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討論制定學院招生實施方案,確定申請條件、錄取標準、組織實施、審核擬錄取名單、復核質疑申請。組織各綜合復試小組進行培訓,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程序規范合理。

2.研究生招生紀檢督查小組

組長:學院紀委書記

成員:學院紀委委員

職責:全程監督招生復試實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訴、答復考生質疑,確保復試考核程序規范公正。

3.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9-88202276

監督舉報電話:029-88202254

監督舉報郵箱:seedj@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2023年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共計129人,其中學術博士計劃招生127人,非定向工程博士計劃招生2人。

2023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已錄取碩博連讀考生25人

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已錄取直博生11人

四、復試安排

1.材料評議

根據《電子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2021版)》(以下簡稱《方案》),學院審核專家小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評議,擇優確定差額復試考生名單。

2.綜合面試

通過材料評議環節的考生統一參加綜合面試。綜合面試采取現場PPT答辯的方式,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全程錄音錄像。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其他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分為考生自述和專家提問兩個環節。考生自述環節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自我介紹、科研經歷和成果、攻讀博士學位計劃等。每位專家獨立按百分制評判打分并填寫復試綜合面試評分表。綜合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復試形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六、錄取及公示

1.學院根據《方案》以及本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復試綜合面試成績排名順序進行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2.定向考生的錄取比例限定在學院總招生指標的5%以內,定向考生須簽訂定向協議,錄取為定向的博士生須征得定向單位同意,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協議,其人事、工資、社會保險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在校期間不享受國家獎助學金等,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非定向考生須調取檔案至學院。

3.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體檢

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否則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

八、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我院將在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我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電子工程學院

2023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趙彤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