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級卓越班第一次分流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落實“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啟動大會精神,加快人才培養模式升級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根據學校要求,電子工程學院開展2021級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分流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尊重學生選擇的基礎上,以學業成績為主,綜合考核學生的溝通協作、科學研究、創新創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工作小組
組 長:楊光暐 丁金閃
組 員:劉建鋒 李 龍 姜 文 初秀琴 楊 熙 王君
方 心 楊曾欣 李葉欣
秘 書:李雨煙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請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2)綜合測評成績低于75分或必修課程存在不合格者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四、分流去向
卓越班在第四學期末、第六學期末分別進行一次分流,本次分流退出的學生轉入卓越班所在專業的普通班學習。推免時按普通學生處理,參與普通班排名。
第二次分流退出的學生分流不分班,仍在卓越班按照培養方案完成第4學年學業,符合畢業、授位條件者頒發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不再進行六年一貫制培養;經過分流退出計劃的學生不列入本碩六年一貫制培養計劃,不予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額。
五、分流后學分認定
本次分流進入普通班后,需登錄教務系統申請課程置換。已修課程按課程性質和課程內容認定為普通班相應課程,如無相應課程則由學院統一考量認定為學院選修課程。
六、綜合評價細則
(1)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30分)由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能力成績和“學科競賽突出貢獻”加分組成,其中學業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能力成績30分,包括綜合素質測評模塊成績和“突出特長”模塊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模塊成績不超過15分,如果最高分超過15分,則以15分計,其余學生分數等比例折算。“突出特長”模塊成績經認定后加分15分,已納入“突出特長”模塊成績的獎項不再參與其他模塊計算。
(2)學業成績由必修課等體現學院學科專業特色的課程成績構成,計算方法為:學業成績=Σ(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課程列表見附件1。
(3)綜合素質測評模塊成績認定范圍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強型課程、學科競賽、發明創造、社會服務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以及其他充分體現學生德、智、體、美、勞的情況,具體加分細則詳見附件2。
(4)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綜合素質能力評定的指標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5)“突出特長”模塊成績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競賽成績優勝者表彰獎勵辦法(修訂)》(西電教〔2021〕88號)進行認定。
(6)參加過國(境)內、外校際交流項目的學生在交流期間的成績如在分流工作開始前完成學分轉換的,統一納入排名范疇,未在分流工作開始前完成學分轉換的,不納入排名范疇。
七、時間安排
時間 |
安排 |
6月16日~6月21日 |
(1)自主申請分流退出卓越班 (2)提交綜合素質能力認定所需材料 |
6月22日~6月28日 |
開展綜合素質能力成績評價,公示綜合素質測評模塊成績和“突出特長”模塊成績 |
6月29日~7月3日 |
期末考試成績上傳結束,開展學業成績測評 |
7月4日~7月6日 |
根據綜合測評成績,確定分流名單。 |
7月7日~7月9日 |
分流名單公示 |
7月10日~7月12日 |
完成學籍異動、教學計劃調整、學生管理工作交接等工作 |
八、材料提交
6月21日17:00前,自愿申請分流的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紙質版《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諾書》(附件3)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其他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綜合素質相關材料復印件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不按時提交材料視為放棄加分。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電 話:81891663轉204
附件:1.學業成績認定課程清單
電子工程學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