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有關引進人才住房的通知
通 知
為做好學校引進人才住房工作,請目前在北校區北院居住的以下兩類人員核實相關信息:
1. 博士畢業且具有副高職稱人員。
2. 2008年12月31日前博士畢業且2008年12月31日前來校工作,目前尚未分配單元住房人員。
時 間:2009年10月13日至15日18:00
地 點:北校區辦公樓211室
聯系電話:88202218;81891775
人事處 國資處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