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度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基金申請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青年教師出國研修計劃》(西電人〔2008〕78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09年度“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基金”項目申請與擇優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年齡45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 2.在境外留學或研修1年以上且在2008年至2009年間回校工作的教師。 二、申報材料 個人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基金申請表》(電子版從人事處網站下載),基層單位簽署推薦意見,附留學回國證明復印件。 三、推薦與評審 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學校評審的方式進行擇優資助,各單位將本單位申請人材料匯總并審核后于2010年3月10日前報人事處。人事處對材料進行審核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資助額度 每項創新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6萬元。 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獎勵,是鼓勵廣大青年教師出國研修,吸引他們按期回校,資助他們在同一領域開展深入研究,保持工作的連續性,提高自身整體素質的重要措施。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做好選拔和推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