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與認定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1〕26號)要求,現將我校2011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 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身心健康;
3. 必須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4. 取得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且在三年有效期內;
5. 為我校在崗專任教師且承擔學校教學、科研任務;
6. 具有承擔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2)懂得教育教學規律,具有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選擇、教學方案的設計、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教育教學科研和管理等能力。其考察由省教育廳集中組織。
二、教師資格認定范圍
我校2010年教師資格認定以后新進入教師崗位以及沒有參加2010年認定的教師。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 申請人提出申請,并準備以下材料(表格等材料請從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套印);
(2)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A4開紙,同時交驗原件);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A4開紙,正反面打印);
(4)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A4開紙,同時交驗原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A4開紙);
(6)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復印件(A4開紙,同時交驗原件);
(7)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A4開紙);
(8) 申請人除在各類表格上貼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之外,還需上交2張(背面寫明學院、姓名)。
2. 各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認證材料進行檢驗、初審。
3. 初審合格后,各單位上報申請人所有材料(含各類證書原件),學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
4. 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專家審查委員會意見,將符合認定條件者,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準后,頒發教師資格證書,保存檔案。
四、時間安排
1. 5月12日前各單位上報《陜西省2011年度參加高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和《2010-2011學年承擔教學任務情況表》(表格從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欄中下載,A4開紙打印,電子版發至wzhu@xidian.edu.cn);并上報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至人事處教師科,報省教育廳集中審查,同時上交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費;
2. 5月17日校醫院統一安排體檢,早上8點~9點進行肝功化驗(空腹前往),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體檢的請自行安排時間前往校醫院體檢;
3. 5月23日前,各單位上交申請人所有材料至人事處教師科;
4. 6月10日前由省教育廳集中組織教師專業技能考試(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要求,高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不再執行免試政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 6月20日至27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進行注冊申請;
6. 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鑒定;
7. 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準。
五、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陜價行函〔2008〕16號)規定,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費標準為120元/人。
六、注意事項
1. 各單位要嚴把學歷審核關。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專科畢業后獲取碩(博)士學位者,如不能證明其具備碩(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不能作為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2. 各單位請嚴格按照“2011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的填寫說明”(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3. 所涉及表格材料中出生日期必須和身份證號碼中出生信息一致。
4. 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要求,高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不再執行免試政策。
5. 輔導員任教學科規定為“思想政治教育”,不得申請其他學科。
6.各類表格中出現的相同欄目類容必須一致,如“任教學科”等。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周期長,工作量大,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確保2011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序開展。
未盡事宜,請與人事處教師科聯系。
聯系人及電話:朱偉;029 – 81891773。
電子信箱:wzhu@xidian.edu.cn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