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1-2012學年度退役士兵學費資助材料的通知
關于報送2011—2012學年度
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材料的通知
為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加快培養現代化建設人才,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頒布了《財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文件,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資助就業退役士兵實施教育資助政策。
一、申請條件
退役一年以上,現在我校就讀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二、學生申請材料
1.《2011-2012年度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表》一份
2.退役證明復印件一份
3.將《申請表》和退役證明于2012年1月10日前交到電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樓III區208)。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及時將此項資助政策傳達給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學生,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學生都能夠及時享受到國家相關資助政策。
2.各院(部)應認真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并填寫《院(部)2011-2012學年度退役士兵學費資助匯總表》;如本單位無符合條件學生,應在匯總表下方簽字說明。
3.學生資助辦公室接收學生申請材料和《院(部)2011-2012學年度退役士兵學費資助匯總表》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有疑問請咨詢學生資助辦公室,電話8189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