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學院重申考試紀律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電子工程學院重申考場紀律,請各位同學務必高度重視。請務必認真閱讀《考場規則》(附件),請重溫《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凡攜帶小抄入場,無論是否偷看,一經發現均按作弊處理。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作弊,按照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從重處理。作弊者失去一切評選獎助學金和評優資格。特別提醒個別自制能力不足的同學,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三思后行,敢做敢當,要知道規矩不相信眼淚。各位同學,誠信無價,清白珍貴。遠大的理想追求,離不開腳踏實地、身體力行。改良社會風氣,提升全民素質,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請同學們共勉。
電子工程學院2012年1月7日
考 場 規 則
1、學生必須于考前十分鐘到指定教室對號入座,無故遲到三十分鐘以上者,不得參加考試,作曠考處理。開考三十分鐘后才允許交卷出場。交卷前不準離開考場,交卷后必須立即離開考場,離開考場前不得與他人在考場內交談,不得將手機、小靈通等通信工具帶入考場。
2、閉卷考試時,不得將有關書籍、作業本、參考資料、字典、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等放在座位上,不得自行攜帶草稿本、紙等物。進入考場后必須服從監考老師的指揮和調動。
3、考生不得要求監考老師解答試題或解釋與試題有關的問題,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提問。
4、學生必須獨立解答試題,嚴禁作弊和弄虛作假行為。對考試作弊者要從嚴查處,該課程以零分計,并加注“作弊”字樣,不準參加正常補考,并根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作弊如有雙方,均按作弊對待。
5、當監考老師宣布交卷時間已到之后,全體考生必須立即停筆,依次序交卷后立即離開考場。若到時仍不停筆或故意拖延時間,監考老師應在考場情況登記表上記下姓名和學號,評分時從嚴扣分。
6、考生應保持考場安靜,考生之間不能擅自以任何方式發生聯系,有事舉手報告監考老師。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