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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2年博士生、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和學科建設的需要,學校決定開展2012年博士生、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現將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一、遴選學科范圍
本次博士生指導教師和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分別在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進行。
二、申報條件
博士生指導教師的申報和審核條件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副教授可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碩士生指導教師的申報和審核條件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條件參見附件1、附件2。
三、申報及材料審核
1.個人申報。使用導師遴選申報系統,請認真閱讀填報說明,按系統提示操作步驟在發展規劃處網站在線填寫(涉密材料須做脫密處理),要求系統填報內容與上傳表格一致。
2.材料審核。為保證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校內申報人員在線提交所有申報材料(上傳申報表格)。
①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材料,由發展規劃處進行形式審查后反饋給申報教師,由教師打印提交學院。各學院匯總后,統一送交科研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對相關內容進行審核。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的材料由申報學科所在學院進行形式審查和內容審核。對于審核中有疑義不予認定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內容,各學院應予以刪除
②校外人員申報我校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材料由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并出具單位公函,于12月11日前送交發展規劃處,經審查后,送申報學科所在學院評審。
3.申請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材料,申報及審核辦法同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
四、評審及材料上報
1.評審
①申報工學、理學、軍事學門類博士生指導教師,由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后給出初審意見,報送發展規劃處。發展規劃處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學校學科評議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針對我校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的發展情況,依據經濟管理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意見,該學科博士生指導教師評審由經濟管理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后給出初審意見,報送發展規劃處。由發展規劃處組織校外同行專家通信評議,每份申請書聘請3位校外同行專家評議,校外評審專家2/3及以上通過的人員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②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由申報學科所在學院自行審核。學院需在自行審核工作開始前,將本學院自行審核辦法及評審專家名單報送發展規劃處審核備案。學院評審結果報送發展規劃處,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③申報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需經原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將材料報送申請學科所在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評審,評審結果報送發展規劃處,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2.材料上報
①申報博士生指導教師,經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通過后,需對申報材料簽署意見,同時將匯總后的電子文檔、經本人簽字確認的申報材料復印件以及相關支撐材料報送發展規劃處。工學、理學、軍事學門類博士生指導教師報送申報材料一式21份,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生指導教師報送申報材料一式6份,支撐材料1份。申報表格請按規定印制,封面單面復印,正文正反兩面套印,騎馬裝訂。
②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經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評審通過后,需對申報材料簽署意見,并將申報材料1份、評審結果和匯總后的電子文檔報送發展規劃處。相關支撐材料留學院備案保存。
③申請兼/轉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材料上報辦法同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
3.校外人員申報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評審及材料上報辦法同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
五、時間安排
序號
時 間
工作內容
相關單位
1
2012.12.1~2012.12.5
填寫申報材料及
申報系統
申報教師
2
2012.12.6~2012.12.9
材料形式審查
材料印制
各學院
發展規劃處
3
2012.12.10~2012.12.11
材料審核
科研處
研究生院
教務處
各學院
4
2012.12.12~2012.12.16
學院材料公示、評審、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形成意見
各學院
5
2012.12.17
上報材料
各學院
發展規劃處
6
2012.12.18~2012.12.25
學校評審、
校外專家評審
發展規劃處
7
2012.12.26~2012.12.30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聯系人:趙 靜      賀彬 
電  話:81891756    81891759
 
附件: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條件
2.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條件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