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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學院關于2009級(2013屆)本科畢業設計安排規定


電子工程學院2009級(2013屆)本科畢業設計輔導場地及時間已安排(見附件),請各導師和同學們按以下規定實施。
1、           學生接受輔導地點為畢業設計(論文)課表所列的本導師輔導地點,無故不到者按曠課處理。
2、           各導師輔導學生時間為每周一次,每學生輔導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導師須嚴格按照課表時間進行輔導,無故缺輔導者按教學事故記
3、           學生與導師每周見面時應攜帶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手冊,導師在輔導結束后填寫該手冊。手冊與畢業設計論文同時上交。
為了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學校及學院專家組及督導會隨時進行檢查,望同學們和各導師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工作。
       
電子工程學院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