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單位: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增強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西電教〔2012〕13號),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13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計劃內容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內容包括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創新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數據處理與分析、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的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立項名額及申報要求
2013年學校擬立項資助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102項,其中創新訓練項目90項、創業訓練項目10項左右、創業實踐項目2項左右。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擬資助經費1萬元/項左右,創業實踐項目擬資助經費5萬元/項左右。
創新訓練項目由各學院根據學校分配的名額組織立項評審,具體立項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學校要求各學院積極組織申報,項目的名額與立項項目名額的比例不低于2:1。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評審。
為提高學生參加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積極性,擴大學生的受益面。學校研究決定,此次落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的項目,學校將根據各項目組的答辯結果選擇部分優秀項目立項為“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具體項目數待省教育廳文件下發后確定。
項目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1.立項資助對象是品學兼優,學有余力,對科學研究、創造發明或創業實踐具有濃厚興趣,善于獨立思考,有較強創新意識、科研精神和初步創業能力的學生。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請,原則上以一至三年級的學生為主,四年級學生可作為項目成員參與但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
2.項目申請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項目團隊,申請人一次只能參加1個項目的申報,不得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創新訓練項目團隊不超過3人、創業訓練項目團隊一般為3~5人、不超過5人,創業實踐項目團隊不超過6人。鼓勵學科交叉融合,鼓勵跨院系、跨專業聯合申報,跨院系聯合申報的項目在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進行申報。已參加2012年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和2011年未結題項目的學生不得參加此次申報。
3.立項項目應具有學術性、實用性、創新性和先進性等特點,以解決本學科及其交叉學科的某一問題為出發點,與社會、生產、科研等實際相結合。
三、項目相關要求及評審
1.創新訓練、創業訓練項目完成期限為1年,創業實踐項目完成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年。
2.立項項目由學生個人或團隊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指導教師和項目團隊負責人,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自主進行研究性學習,自主進行實驗方法的設計、實驗器材的選購、實施實驗、分析處理數據、撰寫總結報告等工作。
3.指導教師可以跨院系對學生進行指導,指導教師必須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并承擔一定的科研課題,具有項目研究所需的業務水平和相應的科學研究能力,具有企業工作經驗為最佳,還應有可靠的時間保證和相應的實驗條件。每位指導教師每批次只能指導1個項目,指導教師要認真履行指導職責,負責全過程指導學生進行科學研究或創業實踐,為學生提供項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場地和實驗設備,定期組織學生討論和交流,每兩周至少與學生見面指導一次。
4.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3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名額分配表》(見附件)的分配名額數進行評審立項(名額分配是按照各學院學生數及2012年各學院的申報情況進行的分配)。
5.項目團隊按要求認真填寫項目申報書,由指導教師審查后,送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進行評審。學院按學校的分配名額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最后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統一報送到教務處,經公示后,由學校發文公布并報教育部。
五、申報和評審時間安排
1.4月25日前,各學院向有關教師和學生傳達文件精神,并征集題目。
2.4月26日~5月8日,由學生自由組合項目團隊,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指導教師和項目團隊負責人。
3.創新訓練項目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5月10日前報送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
4.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各一式五份),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匯總后,5月13日前統一報教務處。
5.5月20日前,各單位完成立項評審工作,所有立項項目均須參加答辯,答辯時間和地點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6.5月22日前,各單位將所有項目的立項匯總表和項目申請書(各一式一份)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備案,同時將立項匯總表和申請書電子版發送到xyzhang521@xidian.edu.cn。學校將對立項項目進行公示,項目公示后,予以發文公布(以上各表格不隨文件印發,請到教務處網站http://jwc.xidian.edu.cn下載瀏覽)。
附件: 2013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名額分配表
2013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名額分配表
單 位 |
名額 |
單 位 |
名額 |
通信工程學院 |
15 |
理學院物理系 |
5 |
電子工程學院 |
16 |
人文學院 |
1 |
計算機學院 |
11 |
外國語學院 |
2 |
機電工程學院 |
11 |
軟件學院 |
6 |
技術物理學院 |
7 |
微電子學院 |
6 |
經濟管理學院 |
6 |
生命科學技術學院 |
2 |
理學院數學系 |
2 |
總計 |
90 |
附件:
創新申請書.doc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電院學生:有申報的同學,請于5月10日前將項目申請書:1、創新訓練項目《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2、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大學生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各一式五份)報本年級輔導員辦公室。
電院 2013.04.23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