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辦研究生學生證的相關事項
各位研究生:
依照學校工作安排,學生證及火車票優惠卡的管理工作已由人事處轉至學生工作處負責。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
研究生:周三下午2:00?D5:30(春冬季)
周三下午2:30?D6:00(夏秋季)
二、辦理地點
南校區辦公樓Ⅱ-506(學生工作處學生管理科)
三、注意事項
1.《補辦學生證介紹信》必須有輔導員簽字及學院公章方能生效。
2.補辦學生證及優惠卡時必須出具本人身份證。
3.學生證注冊及火車票優惠卡的充磁工作在各學院。
4.火車票優惠卡不可折疊,不能靠近帶磁性的物體。購買后請不要急于粘貼,先到所在學院進行充磁,如發現不能正常充磁,可進行調換。優惠卡粘貼后不能調換。
5.更改學生證乘車區間需出具當地公安機關的有效證明或家庭住址準遷證的復印件。
附件:《學生證補發流程圖 》
學生工作處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