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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下午緩派情況說明會的補充說明(含北京上海派遣問題)


1、若戶口已遷至學校,則戶口和檔案的去向必須一致(同一城市)。若戶口不在學校,則無需考慮一致性問題。

2、若戶口已遷至學校,且去向為北京、上海等地若不能確定是否落戶,建議辦理緩派。若直至夏季派遣時仍不能確定,則本人有兩種選擇:

(1)檔案派回原籍,同時戶口遷回原籍。待確定可以落戶后本人自行辦理檔案調動、戶口遷移等事項(不消耗改派次數)。或回學校辦理改派(此操作會消耗改派次數)。

(2)檔案派至上海,同時戶口遷往上海。若最終確定不能落戶,則本人須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重新派回原籍(此操作會消耗改派次數)。

請注意:派遣目的地與三方協議上檔案接收單位名稱嚴格一致!若本人的選擇和三方協議上書寫內容一致,則不需做額外操作。若本人選擇與三方協議上書寫內容不一致(例如本人希望檔案戶口均回原籍,但三方上寫檔案發送地址為上海),請盡早與單位溝通對該部分內容更新,并在就業辦備案,以免在將來浪費改派的機會。

3、若需派遣至與三方協議上填寫內容不同的其他單位,需按就業辦要求完整辦理違約手續之后簽署新三方協議(以就業辦蓋章為準),時間較緊的可用接收函暫時代替。

4、向學院提交或撤銷緩派申請最遲在3月17日(周一)上午下午下班前進行,此后不可更改。已簽三方(或本人認可作為派遣依據的接收函)但未提交緩派申請的將參加春季派遣,已簽三方(或本人認可作為派遣依據的接收函)且已提交緩派申請的將參加夏季派遣,其余學生參加夏季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