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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屬中小學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財教便函〔2014〕118號)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預算到位率,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不斷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學校經研究決定開展修購專項2015年項目預申報和評審工作。
一、申報原則
重點支持方向: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設施;修繕存在安全隱患的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體育館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網綜合設施;校園藝術演出場地修繕及相關設備購置;標志性建筑、古舊建筑搶救性維修;電力增容及供暖鍋爐改造;校園信息化建設等綜合性、系統性項目;學校教學實驗室改造、實驗室設備購置等教學條件提升項目。
其中,房屋修繕主要指連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房屋,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鑒定屬于危險性房屋的維修;基礎設施維修改造主要指供水、供電、供暖、供氣設施和道路維修改造;儀器設備購置主要指為教學、實驗服務的儀器設備和圖書等購置。2015年,為加強教學、科研、學科一體化實驗室的建設,計劃教學、實驗服務的儀器設備和圖書投入資金不低于總經費的50%,重點加強國家級特色專業和新建專業實驗室建設。
二、工作要求
各部門科學論證,在分析現狀的基礎上,提出2015~2020年的建設需求。根據建設需求,結合2011年已上報的2012~2015年預申報項目,綜合考慮學校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項目現狀、施工條件、預算執行、可操作性等因素,申報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2015年項目實施計劃,如確有需要,也可申報以前年度已評審未安排或已安排部分財政資金、仍有缺口的項目。同一項目不得在其他專項中重復申報。從項目庫外新增申報項目,需逐項說明新增原因。
三、工作安排
(一)建設需求分析與規劃
涉及房屋修繕、圖書購置、供水、供電、供暖、供氣、安防、消防、信息化建設、醫療設備購置等申報項目的單位,由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學校整體建設發展情況,在對現狀分析的基礎上,科學論證20152020年的建設需求,根據建設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簡要提出項目建設規劃,填寫《2015~2020年XXXXXX建設需求分析及建設規劃》(附件1)。
涉及教學、實驗儀器設備購置等申報項目的單位,根據本實驗室、基地/中心承擔的教學、科研任務及對自身的發展定位,在對現有實驗室建設現狀分析的基礎上,科學論證,提出2015~2020年科學儀器設備需求分析,填寫2015~2020年XXXXXX實驗室(基地/中心)科學儀器設備需求分析和建設規劃》(附件2),由各學院、基地/中心根據建設項目的重要性匯總,填寫《2015~2020年XXXXXX學院(基地/中心)儀器設備建設規劃》(附件3)。
擬建項目應符合重點支持的方向,實驗室設備改造與購置應重點購置一批高水平儀器設備,搭建一批高水平教學科研平臺,避免低水平、重復性建設。
(二)2015年修購專項預申報
各部門在以前年度已申報項目的基礎上,參照本部門建設規劃,科學填報《201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排序表》(附件4)、《2015年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5),按輕重緩急在年度計劃中進行項目排序。
(三)學校評審
由學校組織專家對各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校級評審不受學院、中心/基地、部門級評審排序的限制),確定201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計劃。
四、材料上報
各相關單位認真填報《2015~2020年XXXXXX建設需求分析及建設規劃》《2015~2020年XXXXXX實驗室(基地/中心)科學儀器設備需求分析》《2015~2020年XXXXXX學院(基地/中心)儀器設備建設規劃》《201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排序表》《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并于2014年6月2日前報送至發展規劃處。
報送文字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主管領導簽字),相關材料電子版請發至:zdb@xidian.edu.cn。
聯系人:孫  東
電  話:81891756  13649279139

附件:

1.2015年~2020年XXXXXX建設需求分析及建設規劃

2. 2015年~2020年XXXXXX實驗室(基地/中心)科學儀器設備需求分析和建設規劃

3.2015年~2020年XXXXXX學院(基地/中心)儀器設備建設規劃

4.201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排序表 5.2015年中央級普通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2014年5月27日
電院:
有申報2015年修購項目的負責人,請于6月2日前報規劃處。
電院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