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學院關于組織2015年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各位教師:
根據學校相關文件,2015年學校繼續開展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工作。學院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西電教〔2015〕86號)安排評選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學校優質教學質量獎設卓越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新增卓越獎。學校共設:卓越獎3-5名,授予年度“我最喜愛的老師”榮譽稱號,獲獎者5年內不重復;一等獎40名,二等獎160名。學校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卓越獎10萬元/人、一等獎1萬元/人、二等獎0.5萬元/人。
二、評選資格條件
評選范圍為從事本科課堂教學工作的一線優秀教師。詳細評選條件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質教學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西電教〔2015〕86號)。
(一)卓越獎資格條件
1.具有教授職稱和15年以上我校教學經歷(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特別優秀的副教授可破格申報。
2.申請人的教學工作量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3年面向我校本科生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
(2)近6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不少于96學時/年,且每年必須為本科生獨立講授一門32學時及以上的課程。
3.主持過校級或參與省級及以上(前5名)的教學項目(含教改項目、質量工程項目、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等),且獲得過教學成果獎(校級前3名、省級及以上前5名)或主編有高水平特色教材(獲校級及以上優秀教材獎或國家級規劃教材,校級前3名、省級及以上前5名)。
(二)一、二等獎資格條件
1.近3年面向我校本科生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且每年必須為本科生獨立講授一門32學時及以上的課程,無教學事故。
2.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師教學培訓及研討活動,在網絡開放課程建設中做出一定貢獻。
3.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教學質量評價辦法》(西電教〔2013〕169號)規定,從“課程教案檢查、同行評價、教學管理人員評價、學生評教和督導評價”等5項指標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各項權重由學院確定),其中前四項數據必須具備且各單項成績排名均在前50%;督導評價(非全覆蓋)作為參考指標,其評價得分低于80分或“良”以下者不得入選。
三、工作組織和評選流程
(一)學院成立評選小組,負責組織院級評選、向學校推薦候選人。組長由主管教學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領導、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課程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等組成。
(二)評選流程: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產生候選人,經評選小組審核材料,無記名投票產生學院推薦人和初評名單;
(三)卓越獎評選: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名單請于2015年12月15日前上報學院,同時提供相關資料(見附件1);學院教學辦公室按照資格條件確認有效候選人,并組織評選;12月18日前,學院推薦1-2人上報學校;
(四)一、二等獎評選: 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名單請于2015年12月18日前上報學院,同時提交候選人基本信息(見附件2)。12月21日~12月27日,學院教學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后上報學校。
待學校確認評選名額后,學院組織初評,公示,并上報學校。
相關工作由教學辦公室負責組織,聯系人:李林子,郵箱:lzli@www.hetaojiu.org,電話:81891663-801
電子工程學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