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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派通知


 

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和機構的合作,充分發揮國家公派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的優勢,促進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經學校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6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派計劃

本次選拔71名全日制在讀三年級本科生參加“2016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學生所學專業領域為國家重點學科

(一)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交流形式為赴外進行課程學習與畢業設計項目,留學期限為4個月和10個月。

(二)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我校19個項目獲批,具體見附件3

二、                            申請條件

(一)符合《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二)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無違法違紀記錄,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申請時年滿18周歲(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準)。

(三)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四)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函。

(五)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須與留學單位要求語種一致):

1. 外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一外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 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3.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 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函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六)本項目選派范圍暫不包括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未執行人員以及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三、                            選拔及錄取方式

(一)校內申請及評審程序

1.申請人認真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公派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申請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并附相關材料。相關材料指申請表中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成績單。

2.請各學院對申請人的學習成績、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認定,申請表經各學院主管教學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201641日前將申請表、匯總表(見附件2)及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同時將申請表和匯總表電子版(電子文檔的文件名格式為“學院名+學生姓名”)由各學院統一發送至:xyzhang521@xidia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不隨本文印發,請到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 http://jwc.xidian.edu.cn/

3.教務處將會同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選拔,經校內評審和公示后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

(二)校內選拔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201637日— 2016年4月1

評審時間:201644日— 2016年4月11

(三)學生網上申請

網申時間:2016421日—55

被推薦候選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照《關于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本科生類》準備申請材料并在線提交。

(四)錄取及派出

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審核、錄取,錄取結果于20165月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7月左右派出學生。

本項目是國家推動國內高水平大學與世界知名大學和機構合作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我校向國際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奮斗目標邁進的良好契機,希望各學院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宣傳和動員,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方式:81891764,張老師;88202221,孔老師

聯系地址:南校區辦公樓209

附件: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公派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申請表

附件:1       2.“2016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申請匯總表

2016       3.“2016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獲批一覽表

2016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教務處

201637

電院學生:

有申請交流的學生,請根據校通知要求認真填寫申請表和匯總表,201641日前將申請表、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報送電院本科教學辦公室(行政樓505室)同時將申請表和匯總表電子版(電子文檔的文件名格式為“學院名+學生姓名”)送至:lzli@www.hetaojiu.org,逾期不予受理。

電子工程學院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