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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學院2018級碩士推免生接收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對2018級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規定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選拔原則;

2.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推免生,鼓勵校內其他學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報考;

4.進一步加強導師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導師組的指導作用;

5.以人為本,講究誠信,維護推免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長:廖桂生

組員:邢孟道  徐克  蘇濤  張海戰  孔東

秘書:李燕  劉昕雨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2.獲得本科就讀高校推免生資格;

3.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記錄,無任何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四、系統報名

9月28日起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考;我院將在推免生報考后24小時內在系統上確認是否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復試,并根據我院復試時間安排參加復試。

根據教育部關于學科建設的政策導向和我校實際情況,今年我校專業目錄按一級學科制定,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考生報考時只選擇報考導師所在學科和學科方向,將不再出現導師信息,因此所有推免生除了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報名以外,還必須登錄http://yjsxt.xidian.edu.cn/pub/index.jsp在我校推免生報名系統報名,所有推免生接收導師的確定以我校推免生報名系統為準。

五、復試

學院接收推免生分為兩類: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研計劃”宣講校園行活動獲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過我院導師團隊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復試成績以校園行面試老師或電院導師團隊考核結果為準,學院不再另行安排復試,未確定導師的外校推免生請盡快聯系導師;

2.其他推免生:

其他推免生均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推免生復試。具體復試安排事宜我院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通知,請推免生務必按時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面試。

報到地點: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西大樓III區106

綜合面試考核內容包括:英語口語、專業知識、科研潛質、創新意識和綜合素質等。

六、推免生錄取

經復試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將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錄取通知。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研計劃”宣講校園行活動獲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過我院導師團隊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務必在9月29日18點前完成報考,并于30日18點前完成錄取確認。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和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所獲接收函和綜合面試結果無效。在規定時間報考和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給予第一學年一等學業獎學金。

2.其他推免生:按報考時間分為兩批,

1)第一批:9月29日18點前完成報考,根據“推免服務系統”通知的時間參加并通過我院統一組織的綜合面試的推免生,我院將給予第一學年一等學業獎學金。

2)第二批:9月29日18點后完成報考,根據“推免服務系統”通知的時間參加并通過我院統一組織的綜合面試的推免生,學業獎學金由導師確定。

其他推免生務必在發出復試通知后4小時之內完成接受復試通知,通過復試后必須在學院招生辦公室進行現場錄取確認。

3.推免生點擊同意錄取后,正式成為我校2018級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鎖定考生狀態,不再受理解鎖、取消錄取資格的申請。

請注意:因導師招生名額有限,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取消錄取通知,把錄取機會留給其他推免生。

4.二次報考

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錄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報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將視為二次報考推免生,學院將在綜合考慮已錄取人數、學位類型等因素再決定是否錄取。我院擬接收二次報考推免生的學位類別為專業學位。

七、信息公開

我院擬錄取的推免生復試成績及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為準。我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如下:

校紀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8203489

學院:029-88202276

八、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本科畢業時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2.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錄取資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者;

4.未參加復試、復試成績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5.未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名、復試、錄取;

6.取得推免錄取資格后,本科階段課程出現不及格;

7.出現學術不端、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電子工程學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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