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2017學年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的通知
為促進優良學風,激發研究生努力學習、崇尚科學、勇于實踐、不斷創新的積極性,加強研究生班集體建設,充分發揮研究生骨干的模范帶頭作用,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學校決定開展2016~2017學年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
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內容包括政策宣傳、個人總結、成果錄入及公示、綜合測評、榮譽稱號(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評選、獎學金評審、表彰及宣傳、學年鑒定結果存檔等。根據學校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部署和要求,現就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一、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研究生
(一)文件依據
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實施辦法(修訂)》(西電研〔2015〕24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7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3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參評對象
2014級直博生,2014級碩博連續生(碩士2013年入學),2015級、2016級秋季研究生進行學年總評工作;2014級普通招考博士生、2014級碩博連讀生(碩士2012年入學)進行榮譽稱號評選;2017級研究生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
(三)時間安排
1.個人總結和成果錄入、公示
9月20日-9月28日 研究生登錄系統按規定格式進行成果錄入,成果獲得及認定期間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系統于9月28日24:00關閉,之后本人不能進行修改);
9月29日-30日 在研究生系統公告欄分學院對成果進行公示2天,如有異議,請向所在學院負責老師或主管領導提出,由學院負責核實和修改(9月30日以后,系統中的數據將不能進行更改)。
(四)相關說明
1.申請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以及參加榮譽稱號評選的研究生務必按照要求登錄研究生系統錄入成果信息,未經公示的成果不能用于評獎評優;
2.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務必按照學院要求及時登錄研究生系統提交國家獎學金申請,并打印制式《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學院;
3.榮譽稱號評選和國家獎學金評審詳細安排另行通知;
4.相關附件材料請登錄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5.有異議者投訴須按規定方式進行,否則可不受理。
二、2014年秋季以前入學研究生
(一)文件依據
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實施辦法》(西電學〔2010〕28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金評定辦法》(西電學〔2010〕29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和先進班集體評選及表彰辦法(試行)》(西電學〔2009〕29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參評對象
2013級直博生進行學年總評工作;2014級春季博士生進行榮譽稱號評選。
(三)獎助金標準
類 別 |
等級 |
實發獎助金 (元/月) |
應繳學費(元/年) |
獲獎 比例 |
導師提供獎助金 (萬元/年) |
||
I類學科 |
II類學科 |
I類學科 |
II類學科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700 |
1800 |
0 |
20% |
0.24 |
0.36 |
二等 |
1250 |
1300 |
40% |
0.18 |
0.24 |
||
三等 |
1100 |
1150 |
40% |
0.12 |
0.18 |
備注:Ⅰ類: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管理學
Ⅱ類:工學、軍事學
(四)相關說明
1.對于春季博士研究生,請根據研究生實際表現和春季獎助學金評定時的綜合測評結果,按照榮譽稱號評選辦法進行評優,需要登錄研究生系統錄入成果;
2.申請國家獎學金的一年級研究生需下載電子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8)填寫后,雙面打印,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學院;
3.榮譽稱號評選和國家獎學金評審詳細安排另行通知;4.相關附件材料請登錄研究生院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