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關于秋季研究生2016~2017學年學業獎學金申請和評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學:
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實施辦法(修訂)》(西電研〔2015〕24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7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3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一、申請對象
具備中國國國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體包括:在學校規定學制內的2015級、2016級碩士研究生(15級國防生、15和16級除昆山外聯培生不參評);2013級直博生,2014級直博生,2014級碩博連續生(碩士2013年入學)、2015級、2016級博士研究生。
二、獎助金標準
1、2013級及以前博士研究生標準
類 別
等級
實發獎助金
(元/月)
應繳學費(元/年)
獲獎
比例
導師提供獎助金
(萬元/年)
I類學科
II類學科
I類學科
II類學科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700
1800
0
20%
0.24
0.36
二等
1250
1300
40%
0.18
0.24
三等
1100
1150
40%
0.12
0.18
Ⅱ類:工學、軍事學
2、2014級及以后碩士研究生標準
學院 |
學業獎學金設置情況 |
|||
一等 |
比例 |
二等 |
比例 |
|
電院 |
6000 |
38% |
3000 |
30% |
三、申請工作安排
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附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并將上一學年中的學術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一并附上。
請各位同學于10月26之前將研究生獎助金申請表交于本班班長處。未填寫申請表默認為放棄本次獎助金申請。注:申請表中科研能力(M3) 綜合素質測評加權總成績請留白。
近期會將M1、M2、M4模塊成績和分組情況進行公示,請大家關注電院網站。
特別說明:按照學校文件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可以兼得,但同一項學術成果不可重復用作國獎和學業獎學金的申報材料,由于16級碩博士研究生主要成果為學業成績,因此無法拆分,原則上不得兼得。其他年級若想要兩者兼得,請于10月25日上午9:00-12:00到學院辦公室進行登記報備,學院和研究生院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查和審核,嚴禁同一項成果一稿多投、重復使用,一經發現,將同時取消國獎和學業獎學金的資格。博士國獎狀態為差額的同學,這次需要申請學業獎學金。學院會等待學校完成差額評定后開始博士學業獎學金評審,差額中獲得國獎的同學若未來學院登記報備兼得,將等同于已獲國獎同學,不再參評學業獎學金。申請兼得的同學需要上會答辯,對于材料特別突出的同學,由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根據答辯情況決定是否可以兼得。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學院辦公室進行登記報備,則默認為已取得國獎的同學自動放棄學業獎學金的申請,但可同時享受每月500元助學金(碩士),博士享受每個月1000元助學金(13級及以前年級)、1600元(14級及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