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管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國際化進程,提升我校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能力,學校設立“研究生國際學術會議支持項目”,對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并發表論文的研究生提供資助,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制定此資助管理辦法:
一、資助對象及原則
1. 申請人須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2. 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并具備用外語自由會話、宣讀論文、進行學術交流的能力;
3.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主題應與申請人專業領域緊密相關;
4.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論文應以申請人本人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應為其導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一篇論文只資助一人;
5.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論文被會議接收,申請人獲會議主辦方的正式錄用通知或邀請函;
6. 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獲得一次資助。
二、資助辦法
1. 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受資助人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往返旅費、會議注冊費、簽證費及住宿費等必需費用;
2. 資助額度每人次不超過1萬元;
3. 資助經費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實報實銷。
三、申請與審批程序
1. 申請人接到會議邀請函后,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經導師同意后,將申請表、會議邀請函、論文復印件、會議日程安排表等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最后一周提交學院;
2. 各位同學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10-20號)的工作日,將上述材料交西大樓3區106劉老師處;2018年3月批次請于3月30日(含)前交學院。
3. 研究生院復核學院提交的名單,確定資助名單及資助額度,予以公示;
4. 公示后一周內,由研究生院安排受資助學生進行一次公開英文學術報告;
5. 會議結束后兩周內,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培養辦107辦公室提交《國際學術會議總結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及參會現場照片(研究生本人在會場內的照片,附文末)、機票及其發票、注冊費發票復印件等材料。總結提交并通過審核后,研究生院開具允許報銷憑證;
6. 研究生按照學校財務處要求準備好相關票據,并填寫《研究生因公出國(境)申請表》(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站上自行下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差旅費報銷單》以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國費用報銷清單》(兩個表格財務處網站自行下載,請注意使用最新版),帶允許報銷憑證和上述材料到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簽字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