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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關于秋季研究生2017~2018學年學業獎學金申請和評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學:

    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年總評工作實施辦法(修訂)》(西電研〔2015〕24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7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3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一、參評對象

    在學校規定學制內的全體研究生,包括:2014/2015級直博生、2015級秋季碩博連讀生(碩士2014年入學),2016/2017級秋季研究生,具體名單由研究生院提供,請見附件;

二、學業獎學金標準

博士研究生:

 

一等

(萬元//生)

二等

(萬元//生)

比例

20%

60%

中期考核前

1.2

0.9

中期考核后

1.8

1.2

碩士研究生:

學院

學業獎學金設置情況

一等

比例

二等

比例

電院

6000

38%

3000

30%

三、申請工作安排

請各位同學認真填寫附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并將上一學年中的學術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一并附上,成果認定時間為201791-2018831

請各位同學于1021之前將研究生獎助金申請表交于本班班長處。未填寫申請表默認為放棄本次獎助金申請。

近期會將M1M2M4模塊成績進行公示,請大家關注電院網站。

特別說明:按照學校文件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可以兼得,但同一項學術成果不可重復用作國獎和學業獎學金的申報材料,由于17級碩博士研究生主要成果為學業成績,因此無法拆分,原則上不得兼得。其他年級若想要兩者兼得,請于1019日上午900-1200到學院辦公室進行登記報備,學院和研究生院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查和審核,嚴禁同一項成果一稿多投、重復使用,一經發現,將同時取消國獎和學業獎學金的資格。申請兼得的同學需要上會答辯,對于材料特別突出的同學,由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根據答辯情況決定是否可以兼得。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學院辦公室進行登記報備,則默認為已取得國獎的同學自動放棄學業獎學金的申請,但可同時享受相應的國家助學金

碩士學業獎學金參評名單

博士學業獎學金參評名單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