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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關于2019~2020學年春季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電研〔2014〕7號)文件要求,現就2019~2020學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

一等

(萬元/年/生)

二等

(萬元/年/生)

比例

20%

60%

中期考核前

1.2

0.9

中期考核后

1.8

1.2

二、參評對象

2017、2018級春季博士生,碩士入學時間為2014年的2016級春季碩博連讀生(獎學金按半年發放)。


三、時間安排

1、個人總結和成果錄入、公示

2月24日-3月4日:登錄系統按規定格式進行成果錄入,成果獲得及認定期間為2018年3月1日-2019年2月28日(系統于3月4日中午12:00關閉,之后本人不能進行修改)。

3月5日-3月7日在研究生系統公告欄分學院對成果進行3天公示,如有異議,請向所在學院負責老師或主管領導提出,由學院負責核實和修改(3月7日以后,系統中的數據將不能進行更改)。

2、獎學金評定和發放

請下載下表確認本人信息。若信息錯誤可發郵件至 15877449010@163.com 更正。若本人未出現在列表中,請于3月4號(周一)之前到電院辦公室核對情況。

參評名單-2019年春季博士獎學金

請下載附件中的申請表并完整、清晰填寫(表格可延長),附上支持材料并裝訂(已刊論文可只附首頁),本人及導師簽字后,按照班委規定時間交至班委處,未交表默認放棄本次學業獎學金申請。由班委于3月11日前(周一)統一交至電院辦公室。

附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金獎學金申請表-2019年

四、注意事項

1、國家獎學金與學業獎學金原則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已獲得2018年國家獎學金的博士生,申請國家獎學金時使用過的成果不能在本次學業獎學金評審中重復使用。

若在申請2019年國家獎學金時,重復使用本次學業獎學金所用成果,獲得國家獎學金后,自動取消春季學業獎學金,獎金從國獎中扣除。

2、所有參評成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錄入系統并由學校統一公示,未錄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參評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