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學院關于本科畢業設計的補充規定 2006-06-09 19:25:00 瀏覽次數: 電子工程學院關于本科畢業設計的補充規定 1、 學生應于6月9日提交畢業設計(論文)(書面形式),導師及評閱人應于答辯前將論文評閱完畢。 2、 答辯時間為每個學生論文簡述15分鐘,答辯組導師提問及學生回答15分鐘,共計30分鐘。評優的學生須由小組答辯后產生,于6月16日 上一篇文章:關于試卷整理的規定 下一篇文章:電子工程學院對本科畢業設計考核登記表新增欄目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