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卷整理的規定 2006-06-10 10:18:00 瀏覽次數: 電子工程學院各位任課教師: 請各位任課教師在考試結束之后,按標準對試卷進行整理,具體規定請在附件中下載。注意新規定中有所變動,請按新規定進行整理。 電子工程學院 辦公室 點擊瀏覽該文件 上一篇文章:電院2006畢業設計答辯小組成績登記表和優秀畢業設計申報表 下一篇文章:電子工程學院關于本科畢業設計的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