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信息處理研究所高性能計算聯合實驗室管理辦法
為加強高性能計算聯合實驗室的運行和管理,合理和科學地使用計算資源,發揮高性能計算平臺在我校科研和教學工作中的作用,特制訂如下管理辦法。
1. 所內和本學院用戶擁有使用計算資源的優先權,在滿足有關重點學科計算需求的前提下,再適當安排計算資源給校內或校外其他用戶。
2. 用戶在使用計算資源之前應該先向高性能計算聯合實驗室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取得使用計算資源的資格。
3. 用戶應自覺遵守有關保守國家機密的各項法律規定,不利用高性能計算資源泄露國家機密,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 不擅自轉讓、出借用戶帳號,將口令隨意告訴他人;也不借用他人帳戶使用計算資源。
5. 不使用軟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竊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帳戶,閱讀他人文件,竊取他人計算和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護的資源。
6.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各項法律規定,不在高性能計算機上擅自復制和使用未經授權的程序和文件,擅自傳播或拷貝享有版權的軟件。
7. 對于利用高性能計算中心的計算資源得到的成果,用戶在發表科研論文或技術報告,以及在參加有關學術會議時,應聲明是由本高性能計算平臺支持的結果。
8. 在實驗室保持安靜,聽從管理。
9. 用戶應按規定及時交納計算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
二〇〇八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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