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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09-2010學年本科生總評(獎學金)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了全面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激勵大學生刻苦學習、努力成才,促進南校區優良學風校風建設,學校決定近期進行2009~2010學年本科生總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總評工作從8月23日至9月20日進行。參加總評學生為我校2007、2008、2009級本科生。
   
二、工作任務及方法步驟
1.主要內容
(1)總結評比院(部)學年學生工作;
(2)評選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
(3)評選優秀輔導員;
(4)2007級本科生依據《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實施辦法》(2002年版本)進行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2008、2009級本科生依據《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實施辦法》(試行)(2010年版本)進行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
(5)2007級本科生依據《大學生獎學金及評優條例》(2002年版本)評定獎學金、評選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2008、2009級本科生依據《大學生獎學金及評優條例》(2010年版本)評定獎學金、評選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
(6)國家獎學金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評定;勵志獎學金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辦法》評定,具體名額分配另行通知。
2.學年總評工作分6個階段進行
(1)動員學習階段
各院學生班要集中利用若干天時間,從輔導員到全體學生,進行層層動員,提高學生對學年總評工作目的和意義的認識;尤其要組織2008、2009級本科生全體學生認真學習新修訂的測評辦法和獎學金評定辦法,使學生全面準確地理解其精神實質和各項具體內容。
(2)總結階段
    總結是學年總評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評價、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具體要求是:
①各學院要實事求是地撰寫學年學生工作總結,同時要附相關支撐材料;
    ②各學生班要認真總結上學年在班級制度建設、班風建設、學風建設及開展活動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制定出新學年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③輔導員要依照輔導員崗位職責的要求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及帶班效果,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新學年的工作計劃;
④每個學生均要對照《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實施辦法》中各模塊測評細則規定的內容,逐項進行自我評價,按模塊寫出個人總結(總字數不少于1000字),并填寫《學生學年鑒定表》相關內容。
(3)民主評議階段
在學生個人總結的基礎上,根據各班的實際情況,組織學生以班或小組為單位,召開民主評議會,對每位同學進行認真評議,充分肯定該同學各方面取得的成績,指出不足,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測評階段
    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是總評工作的關鍵環節,各學院和班級要在抓好動員、學習、總結等環節工作的基礎上,認真細致地做好測評工作。
①2007級本科生建立學生個人特別表現申報制度;2008、2009級本科生需全面準確的統計學生個人加分項信息資料,每個加分項必須有相關的支持材料。
②學院主管領導和輔導員應加強對班級測評工作的領導,要善于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偏差;
③學生測評要嚴格按照《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實施辦法》的要求認真測評;
(5)評獎評優階段
①獎學金評比和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必須嚴格把握條件,不得降低標準。大學生全面素質模塊化測評結束后,在符合院級以上優秀學生條件的學生中,首先評定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然后再評定學校獎學金。
②嚴格控制評獎評優比例,不得突破上限。
a.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評定比例:名額另行通知。
b.學校獎學金評定比例:
特等獎學金   1%
一等獎學金   4%
二等獎學金   10%
三等獎學金   15%
單項獎學金   6%(只針對2008、2009級本科生)
c.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比例:2%。
    d.先進班集體和優良學風班評選比例:本學院班級總數30%。
    e.優秀輔導員評選比例:按本科生輔導員人數的20%推薦。
f. 評選學生工作先進單位、模塊考核優勝單位若干名。
③ 各學院2008、2009級本科生由于國家獎學金所造成學校獎學金空缺名額不再遞補,單項獎學金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單項獎學金評定辦法》嚴格審核,寧缺毋濫,嚴把標準。
(6)鑒定階段
評獎評優階段結束后,學生班根據該同學一年來的表現填寫《學生學年鑒定表》里“班級鑒定”,輔導員審核簽字確認,學院簽署意見,并歸入個人檔案。
 
三、具體要求
1.學年總評工作是對過去一年學生工作和學生綜合素質的一次大檢閱,與學院、班級、特別是學生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各單位應當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發揮學院的主導作用,把它作為近期的重點工作抓緊、抓好。
2.各學院要組織全體輔導員和學生認真學習本文件,嚴格遵循學校制定的各項總評工作規范,切實加強對本單位總評工作過程的管理。
3.學年總評工作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各單位應及時公示測評、評獎、評優結果,并注意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
4.在評獎評優過程中不得變通比例,不得拆分各種獎學金。
5.各學院要在總結上學期學生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做好本學年度學風建設和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6.各學院務必于9月20日前完成學年總評工作,從9月21日起向學校全面、系統地匯報本單位總評工作情況(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并提交相關材料,主要有:
(1)學院學年工作總結;
(2)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申報材料(每班申報材料不少于2000字)及名單;
(3)優秀輔導員申報材料及名單;
(4)校級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報材料(每人申報材料不少于2000字)及名單;
(5)模塊測評結果及獲獎學金學生名單和M2模塊前10%學生的名單及獲獎情況;
(6)本學院2009~2010學年度按年級在冊本科生人數。
所有上報材料請提供學院簽字蓋章的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